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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丘市中医院向社会承诺

时间:2016-01-11 11:48:13    浏览量:481次

  为了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,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,充分实现人民群众的的知情权、监督权。根据省《关于开展“向社会承诺、让人民满意”公开承诺任务的通知》以及(商卫办【2012】29号)文件精神,院党委认真研究,向社会做出公开服务承诺:

  一、拒收各种形式的“红包”、“回扣”、“提成”。

  二、严格执行医疗信息公示制度保障患者知情权。坚决不乱收费、收费项目明码标价、严格执行住院患者费用“一日清单制”,保证不分解、不自立项目收费,不超标准收费。

  三、坚决做到不搭车开药、不搭车检查,不乱检查。建立完善医生用药分析制度,防范滥用药、开大方药问题发生。

  四、严格依法执业,坚持原则,不询私情,实事求是出具检查诊断结果。坚决不开假发票、假诊断证明。

  五、坚持以病人为中心,开展“三优一满意”优质服务活动。

  六、坚持病人选择医生制度,尊重患者选择权、知情权和隐私权。

  七、坚持做到礼貌接诊、细心问诊、严谨确诊、科学施治。

  八、坚持做到挂牌上岗、文明用语、热情服务、态度和蔼、不推诿、训斥和刁难病人。

  九、坚持首问负责制,门诊大厅设立咨询台,做到有问必答,免费领诊导医和提供开水服务。

  十、坚决不出售伪劣假冒药品、过期失效药品、不以物充药。

  十一、严格按照新农合病人补偿标准,做到及时结报,坚决杜绝套保、骗保现象。

  十二、严格依照执业医师法和相关规章制度严把医师执业准入关,严格执行医院各项核心制度,无虚假宣传广告。

  十三、严格执行临床用药“双十制度”和***“三线用药制度”,规范诊疗和用药行为,合理检查合理用药药品收入不超过业务收入的39.5%。

  十四、药品、医用耗材严格执行集中招标采购的规定。

  十五、实行院长代表值班制度,设立意见箱和投诉电话欢迎广大群众监督。